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。
? 合同类型及金额:洪泽主城片区热电联产异地建设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,合同金额人民币 6.22亿元。
? 合同生效条件: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,并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之日起生效。
?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:本次签署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预计将对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带来一定正向影响,具体收入确认将由工程实际完工进度及情况决定。
? 风险提示:在合同履行过程中,存在有关政策法规、市场、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性风险;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风险。
近日,华光环保能源(西安)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与淮安市洪泽区润湖热力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《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》,合同总价为 6.22亿元。
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,公司依照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。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或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》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,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。
建设一个完整的 4台 260t/h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,2套 B30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,1套 B18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,3套 2000Nm3/min汽拖空压机组,1套 1500Nm3/min汽拖空压机组,9套电拖空压机组并配置备用的电拖空压机组及配套干燥过滤系统,三台锅炉环保岛 EPC,原有电厂内 8台套电动空压系统拆除至新厂区安装。
7、经营范围: 许可项目:发电、输电、供电业务;各类工程建设活动;特定种类设备安装改造修理;建设工程设计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)一般项目:热力生产和供应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保温材料销售;通用设备制造(不含特定种类设备制造);机械设备销售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8、股东情况:系江苏洪泽湖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00%控股。江苏洪泽湖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淮安市洪泽区财政局(淮安市洪泽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)100%控股的国有独资公司。
9、履约能力分析:淮安市洪泽区润湖热力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地方政府国有独资企业,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。
5、工程内容及规模:建设一个完整的 4台 260t/h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,2套 B30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,1套 B18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,3套 2000Nm3/min汽拖空压机组,1套 1500Nm3/min汽拖空压机组,9套电拖空压机组并配置备用的电拖空压机组及配套干燥过滤系统,三台锅炉环保岛 EPC,原有电厂内 8台套电动空压系统拆除至新厂区安装(除化水站系统外,化水站系统界限范围:1、化水制水系统:高效沉淀池系统-无阀滤池-工艺消防水池(不含消防联动控制系统需预留消防泵接口)-清水泵-清水箱-超滤水泵-换热器-过滤器-超滤系统-超滤水箱-一级反渗透增压泵-保安过滤器-一级 R0高压泵-一级 R0 装置-一级 R0水箱-二级 R0增压泵-保安过滤器-二级 RO 高压泵-二级 RO 装置-二级 R0水箱-EDI增压泵-保安过滤器-EDI装置-除盐水箱-除盐水泵系统;2、浓水反渗透系统:浓水-浓水箱-水泵-保安过滤器-浓水 RO高压泵-浓水 R0装置-一级 R0水箱;3、污泥处理系统:高效沉淀池的物化污泥-污泥池-污泥浓缩池-污泥调理池-污泥脱水间脱水)。4、总容量不低于 4兆瓦光伏设施等。
6、本合同工程承包范围:本项目采用设计、采购、施工一体化模式(EPC),招标范围包含本工程设计、工程项目施工、设备购置并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、移交、备案等有关的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。
①设计:包括但不限于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、施工图设计、所有专业工但不限于景观绿化、照明、道路等专业设计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,施工期间各阶段验收、设计修改、变更等服务工作。
②)施工:施工图及设计变更范围内工程的施工以及工程完工验收、移交、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。
③采购:包含货物、材料采购及管理,根据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及货物、材料清单,完成本项目所有货物、材料的采购及相关工作。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材料、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(含供货、运输、装卸、保管、安装、运行及试运行、相关各类技术培养和训练服务、质保期的维修管养等全部内容)承包人一定得执行现行技术规范标准,向发包人提供合格产品。
工期总日历天数:340日历天,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,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。
工程品质衡量准则:设计:合格。设计内容要符合招标人的要求,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,经招标人书面认可且最终通过有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。
采购:合格。工程所有物资(设备、材料等)采购质量需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规定要求,合格率达到 100%。
施工:合格。确保建设项目验收合格率达 100%,契合设计图纸及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,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。
签约合同价(含税)为:暂定总价人民币(大写)陆亿贰仟贰佰万元整(¥622,000,000元)
本次签署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预计将对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带来一定正向影响,具体收入确认将由工程实际完工进度及情况决定。本合同为日常经营合同,该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、经营的独立性产生一定的影响,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。
根据公司《信息公开披露事务管理制度》,本次合同单笔金额超过 1 亿元,公司以临时公告形式进行自愿性信息公开披露。公司将根据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、《公司章程》等相关规定,依法及时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。
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范围、合同价格、生效条件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,合同双方也具有履约能力,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,存在有关政策法规、市场、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性风险;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风险,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