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,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并且开展了钢丝绳、砂轮和新型墙体材料(砖和砌块)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。抽查情况通报如下:
(一)抽查概况。本次抽查了634家公司制作的686批次钢丝绳、砂轮和新型墙体材料(砖和砌块)产品,发现120批次产品不合格(详见附件1),抽查不合格率为17.5%。
(二)跟踪抽查情况。本次跟踪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企业93家,有19家企业本次抽查仍不合格(详见附件2),74家企业合格。
(三)拒检情况。在本次抽查中,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建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规定,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监督抽查。(详见附件3)
(一)钢丝绳抽查不合格率为10.2%。本次抽查了13个省(区、市)135家公司制作的187批次钢丝绳产品,发现19批次产品不合格,抽查不合格率为10.2%,较上次抽查下降0.3个百分点。
本次抽查重点对钢丝绳破断拉力、钢丝绳直径、钢丝绳化学成分等2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,不合格项目涉及拆股钢丝抗拉强度、拆股钢丝扭转、钢丝交错、钢丝绳直径、钢丝直径、中心钢丝直径、股绳含油率、钢丝绳破断拉力、拆股钢丝镀层重量等9个项目。抽查发现5批次产品拆股钢丝抗拉强度项目不合格,存在安全风险隐患。4批次产品钢丝交错项目不合格,影响钢丝绳结构稳定性。经技术机构分析,不合格的根本原因:一是制绳钢丝未按要求分等级生产,有锈蚀或镀层重量偏低;二是捻股、合绳或涂油等工艺参数设计不合理;三是制作的完整过程质量管控不严。
本次重点抽查了产业集聚区江苏省的生产企业,共抽查检验了131批次,抽查不合格率为8.4%。
(二)砂轮抽查不合格率为18.6%。本次抽查了16个省(区、市)156家公司制作的156批次产品,发现29批次产品不合格,抽查不合格率为18.6%,较上次抽查上升0.6个百分点。该产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13.0%、18.0%、18.6%。
本次抽查重点对回转强度、孔径、不平衡量、黑心、裂纹、哑声、硬度等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,不合格项目涉及回转强度、孔径、不平衡量、硬度,抽查发现26批次产品孔径项目不合格。经技术机构分析,不合格的根本原因是产品设计或配方不合理、结合剂选择不当、制作的完整过程控制不到位等。
本次重点抽查了浙江省、河南省、江苏省、山东省4个产业集聚区的生产企业,分别抽查了32批次、25批次、24批次、22批次产品,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21.9%、4.0%、12.5%、50.0%。
(三)新型墙体材料(砖和砌块)抽查不合格率为21.0%。新型墙体材料(砖和砌块)是指主要以煤矸石、页岩、粉煤灰、砂、石等为原料生产的砖和砌块类墙体材料,一般常用于建筑物的承重墙、隔墙及内外保温墙。本次抽查了30个省(区、市)343家公司制作的343批次产品,包括烧结多孔砖和多孔砌块、承重混凝土多孔砖、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、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4类,发现72批次不合格,抽查不合格率为21.0%,较上次抽查下降了13.5个百分点。该产品近3次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25.5%、34.5%、21.0%。
本次抽查重点对导热系数、放射性、抗冻性、抗风化性能、孔洞率、密度等级、强度等级等1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不合格项目涉及孔型孔结构及孔洞率、强度级别、孔洞率、抗冻性、孔洞排列及其结构、强度等级、干密度级别、放射性、密度等级等9个项目。经技术机构分析,该产品不合格的根本原因:一是企业管理落后,对标准理解不到位,内部质量控制不严;二是企业过度压缩生产所带来的成本,选用的原材料质量不过关。
本次重点抽查了广东、山东、浙江、河南等4个省份生产企业的产品,分别抽查检验了27批次、25批次、23批次、23批次产品,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11.1%、32.0%、13.0%、13.0%。另外,抽查了21批次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企业的产品,检出8批次不合格,抽查了14批次江苏省生产企业的产品,检出6批次不合格,抽查了4批次西藏自治区生产企业的产品,检出4批次不合格。
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(厅、委)要做好如下工作:
(一)强化抽查结果处理。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》等规定,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。对不合格产品,依法采取查封、扣押等措施,严禁企业出厂销售。对不合格企业,尤其是拒检企业和上次抽查不合格企业,进一步明确整改要求,督促落实整改措施,及时组织复查。对涉嫌犯罪的,及时移送司法机关。依法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。结果处理情况要及时录入e-CQS系统并报送总局。总局将强化跟踪督办,视情通报各地结果处理情况。
(二)加强质量跟踪监管。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针对钢丝绳产品,浙江省、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针对砂轮产品,山东省、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针对新型墙体材料(砖和砌块)产品,加大辖区内重点企业监督检查力度,综合运用多种手段,保持质量监管高压态势,严肃处理质量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,着力提升质量水平。
(三)督促落实主体责任。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,采取有力措施,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,带领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,维护产品质量安全。
(四)加强质量技术帮扶。组织有关行业组织和技术机构,帮企业深入查找原因,提出改进措施和解决方案,促进行业质量水平提高。
2021年钢丝绳、砂轮和新型墙体材料(砖和砌块)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
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(国家金属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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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西安有限公司(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墙体屋面材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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复检机构: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西安有限公司(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墙体屋面材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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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1.按产品及行政区域排序。 2.复检仍不合格,指产品初检不合格,企业提出复检申请,经复检产品仍不合格。